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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租院》 赵树桐、王官乙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7:57  来源:     点击数:

大型泥塑群像《收租院》创作于1965年6~10月,是在收租院原址塑造出的艺术品,陈列于四川省大邑县刘文彩庄园。作者是当时四川美术学院雕塑系教师赵树桐、王官乙,学生李绍端、龙绪理、廖德虎、张绍熙、范德高及校外雕塑工作者李奇生、张富纶、任义伯、唐顺安和民间艺人姜全贵。四川美术学院雕塑系教师伍明万、龙德辉带领一年级学生隆太成、黄守江、李美述、马赫土格(彝族)、洛加泽仁(藏族)参加了后期的创作。

泥塑群像《收租院》表现的是四川大地主刘文彩在每年秋收季节,抛出“催租令”,要求佃户按照他规定的日期交完全部租子的整个过程。整部场景共114个人物,全长118米,内容包括送租、验租、风谷、过斗、算账、逼租、反抗等七个部分,表现了收租院里农民交租的整个情景。在这一鸿篇巨制中,雕塑家们融合中国传统雕塑与西洋雕塑技法,即用稻草与棉絮和泥在木扎骨架上塑成,眼睛是黑色玻璃球镶嵌,将人物塑造的栩栩如生,极具感染力和震撼力,让人观后感同身受。

旧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人口不到10%的地主占有土地的80%,广大农民无地或者只有极少的土地,为了生存,只能租种地主的土地。但是地主的地租剥削非常残酷。一般来说,农民需将收获的六、七成,甚至八成以上的谷粮交给地主。交租要过四道关——验、风、过斗和算账。农民过一关就如同掉一层皮。佃户若因交租不够,刘文彩指示管账写了卖儿当状丁的文约,并踢倒老大爷。交不起租,地主就会没收租地的押佃,收回土地,或关押。

此作品因新中国阶级斗争需要而诞生,是政治与艺术结合的范例,成为“文艺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一次典型体现,作品刚一诞生,就受到了广泛的好评,被赞誉为革命现实主义美术的典范性作品,在中国现代美术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应该说是特定时期的政治斗争的需要造就了大型泥塑群像《收租院》,但它却真实地反映了旧中国社会最底层劳动人民受剥削受压迫的苦难生活和悲惨命运,是中国几千年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的缩影。同时也昭示着共产党领导人民通过土地革命打到地主阶级,推翻封建剥削制度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在时代变迁的今天,其艺术价值是不可磨灭的。

2017级公共艺术系硕士胡翼锦,任课教师沈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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