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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巨涛:加强制度建设 引导激励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23:09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数:

编者按:近日,西安美术学院党委书记丁巨涛在陕西党建网发表署名文章《加强制度建设 引导激励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文章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立足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统阐述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考与实践。文章从构建科学制度体系、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监督问责与容错纠错等方面,深入剖析了以制度“硬约束”推动干部“真作为”的路径,彰显了学校党委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及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双一流”建设、推动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现全文转载。

加强制度建设 引导激励干部树立和践行

正确政绩观

丁巨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而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在高校治理体系中,制度建设不仅是规范行为的准则,更是塑造价值观的关键工具。制度具有规范、约束与导向的核心功能,能够通过明确的规则界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从而将正确的政绩导向固化为刚性约束。加强高校制度建设,旨在发挥其引导激励作用,将党性原则转化为具体的管理实践。通过构建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能够有效防止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激励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要求,构建引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体系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要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聚焦党建、教学、科研等重点领域,系统推进制度“废改立留”,构建科学规范、协同高效的制度体系。注重制度衔接,防止碎片化,及时将基层有效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增强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将政绩观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以制度引导干部重实干、求实效,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立党为公,把牢办学治校的政治方向

坚持立党为公,是高校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科学决策,则是实现这一立场的方法路径。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各环节,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完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强化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政治把关作用。要坚决反对“拍脑袋”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充分调研、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决策,健全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职能,保障学术权力规范运行。要加强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十五五”发展规划,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课堂、深入创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同时,要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与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研创作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建立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长效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坚持为民造福,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目的。我们要始终把师生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师生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要聚焦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在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学环境、提升后勤服务、畅通发展通道等方面持续用力。要健全师生诉求表达和反馈机制,通过教代会、学代会、书记、校长信箱、定期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让决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优化资源配置,优先保障教学科研和学生发展需要,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建立学生发展支持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和资助帮扶,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完善教师发展制度,健全职称评聘、绩效分配、培训提升等机制,营造尊师重教、关爱教师的良好氛围。通过制度化安排,把“为民造福”的理念转化为服务师生的具体行动,不断增强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

(三)坚持科学决策,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科学决策”是正确政绩观的方法路径。要坚决反对“拍脑袋”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确保决策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凡属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充分调研、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要健全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职能,尊重学术规律,保障学术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行政权力过度干预学术事务。要完善决策执行与评估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通过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

(四) 坚持真抓实干,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真抓实干”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一切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攻坚克难、担当作为。要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和督查机制,对重大改革任务和民生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通过制度保障真抓实干蔚然成风,推动学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以针对查摆问题为着力点,补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短板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政绩观错位的集中体现,也是阻碍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查摆出的问题,无论是“重痕轻效”的虚功,还是“脱离师生”的决策,其根源都在于相关制度机制存在短板与漏洞,未能有效形成刚性约束和正向激励。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的着力点聚焦于制度建设,通过织密制度的笼子,从根本上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为全校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实保障。

(一) 优化考核评价与激励问责体系,从导向上纠治“重痕轻效、急功近利”的形式主义

针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及过度留痕、数据造假等现象,必须改革现有的考核评价“指挥棒”。要坚决破除“唯材料、唯台账”的评价倾向,大幅降低过程性痕迹在考核中的权重,将考核重心转向工作实绩和师生满意度。建立多维度、差异化的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察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的实效、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长远贡献。同时,要依托数字化校园建设打破“数据孤岛”,推行数据共享机制,杜绝多头填报、重复报送,切实将广大师生从繁琐的行政事务和无谓的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确保行政权力运行高效规范,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回归教书育人和科研创新的主责主业。

(二) 完善科学决策与民主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脱离实际、盲目蛮干”的官僚主义

针对查摆中发现的个别决策“拍脑袋”、论证不充分、脱离师生需求等问题,必须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细化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配套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一线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组织专家科学论证的刚性流程。同时,要强化决策执行过程中的民主监督与效果评估,建立由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的监督评议机制,确保决策不仅“从群众中来”,更能“到群众中去”并接受检验,坚决防止个人专断和权力任性,让每一项决策都建立在科学、民主、务实的基础之上。

(三) 构建全周期责任落实与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机制,从作风上根治“推诿扯皮、新官不理旧账”的官僚主义

针对查摆中发现的部门之间“踢皮球”、遇到矛盾绕道走、以及部分领导干部“只顾眼前政绩、不愿接手历史包袱”等现象,必须建立权责清晰的责任追溯体系。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明确部门职责边界,消除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坚决防止责任“空转”。同时,要建立健全历史遗留问题台账管理和挂牌督办制度,将化解旧账、树立“解决遗留问题也是政绩”的鲜明导向,倒逼各级干部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担当作为,确保学校事业发展不留烂尾工程,不欠师生旧账。

遵循制度建设规律,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石。当前,面对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前提在于制度本身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就必须遵循其内在规律,将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贯穿始终,确保各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 把握“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辩证规律,在调查研究中找准制度建设的结合点

制度建设不是闭门造车,必须坚持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与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相统一。加强调查研究,正是连接二者的关键桥梁。一方面,要通过调查研究,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学校发展大局,做好制度建设的顶层谋划,确保制度设计的方向性、全局性和前瞻性。另一方面,要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倾听一线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声,了解他们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诉求,总结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调查研究,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结合起来,使制度既有高度又接地气,既体现统一意志又尊重首创精神,从而增强制度的认同感和执行力。

(二) 遵循“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统一规律,在调查研究中明确制度建设的发力点

制度因问题而生,为目标而立。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而调查研究是精准发现问题、科学设定目标的前提。要聚焦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聚焦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短板,开展靶向调研,摸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同时,要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战略目标,通过调查研究,明确制度建设需要服务和保障的重点方向。在调研基础上,将解决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的切入点,将实现目标作为制度建设的落脚点,确保每一项制度都有的放矢、务实管用,能够有效破解难题、推动发展。

(三) 坚持“继承完善与改革创新”的协同规律,在调查研究中找准制度建设的突破点

制度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加强调查研究,是做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一方面,要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通过调研了解哪些制度是行之有效的,需要长期坚持;哪些制度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修改完善;哪些领域还存在制度空白,需要抓紧建立。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新理念、新模式,学习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结合学校实际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通过调查研究,既尊重历史、继承优良传统,又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创新,及时将成熟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使制度体系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更好地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

加强定责、定编、定岗制度建设,明晰夯实工作责任

推进定责、定编、定岗(以下简称“三定”)制度建设,是深化高校内部治理改革、提升管理效能的关键举措。其必要性在于,通过科学界定部门职能、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清晰划分岗位职责,能够有效解决当前部分单位存在的职责交叉、权责不清、人岗不适、效率不高等问题。其核心作用在于,为学校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流程优化、高效协同”的现代治理体系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从而激发办学活力,优化资源配置,最终服务于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 以“定责”为纲,厘清权责边界,构建协同高效的职能体系

“定责”是“三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其功能在于明确各部门、各层级的核心职能与责任清单,解决“干什么”和“谁来干”的根本问题。为提升学校治理效能,需依据章程与战略全面梳理重构各部门职责,厘清边界以消除交叉或空白,确保“事事有人管”,在此基础上制定权责清单与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与跨部门协作,实现管理服务的标准化与高效化,同时强化职责履行的刚性约束,构建“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责任闭环,保障学校决策部署有效落地。

(二) 以“定编”为要,优化资源配置,打造精干专业的管理队伍

“定编”是“三定”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其功能在于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职能定位,科学核定各类人员的数量与结构,解决“用多少人干”的问题。坚持总量控制与动态调整,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编制总额,依据学校事业发展、办学规模及管理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资源向教学科研一线、关键核心岗位及新兴领域倾斜;同时实施科学测算与结构优化,综合考量部门职能、工作量与服务对象,精准测算岗位需求,着力优化管理队伍的专业、学历及年龄结构,打造高素质职业化队伍以支撑治理能力提升。

(三) 以“定岗”为本,激发内生动力,健全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

“定岗”是“三定”工作的落脚点和保障,其功能在于将编制和职责具体化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明确岗位任职条件、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解决“由谁来干好”的问题。依据“因事设岗、按需设岗”原则,在核定编制和职责范围内合理设置各类岗位并制定详细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考核指标,为人员管理提供客观依据。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与竞争上岗机制,打破身份界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确保人岗相适,激发教职工积极性。

提升政绩考核评价和工作检查制度建设的规律性、科学性、针对性

政绩考核评价和工作检查是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关键制度保障。当前,高校正处于“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阶段,必须着力提升这两项制度建设的规律性、科学性和针对性。这既是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迫切需要,也是激发内生动力、优化治理体系、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地生根的战略举措。

(一) 遵循教育规律,在把握“时”与“势”中增强规律性

要树立长远眼光,深刻把握教育事业的长期性与人才培养的滞后性,坚决打破“一届班子一届政绩”的狭隘观念。在考核评价中,既要关注指标增长、项目落地等“显绩”,更要坚持“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将制度体系建设、师生满意度及内心认同作为根本标准,引导干部从单纯追求量化指标转向注重内涵建设。特别是对于基础研究、学风建设等周期长、见效慢的“潜绩”,应探索建立长周期评估机制,给予充分观察期并合理加大权重,鼓励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同时,要尊重干部成长的阶段性特征,将考核过程转化为发现问题、指导帮助的过程,通过常态化调研反馈,帮助干部及时校正偏差、提升能力,真正实现以考促干、以考促改。在此过程中,必须明确问责是手段,激励是目的,构建与问责机制相衔接、以正确政绩观为导向的干部激励体系,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二) 运用科学方法,在统筹“质”与“量”中提升科学性

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精准评价的前提。我们要坚决破除“五唯”痼疾,构建多维立体、精准高效的考核评价模型。一方面,需构建涵盖政治、发展、民生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突破传统定性描述的局限,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统筹共性要求与个性差异,量身定制差异化考核指标和权重,实行分类考核,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尤其要加大人才培养质量、师德师风建设、服务国家战略、解决师生实际困难等“潜绩”的权重,降低不必要的“痕迹”材料要求,突出实绩导向。另一方面,要创新多元考核方式,改变“听汇报、看材料”的单一模式,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课堂、实验室现场听取师生即时反馈,并探索信息化数据赋能,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智能分析,从而实现真正的精准评价。

(三) 健全制度体系,在强化“督”与“导”中增强针对性

提升针对性,关键在于构建一套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工作检查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对工作落实的保障作用。要完善清单式管理,明确检查边界。从源头上规范检查事项,严格控制督查检查的频次和范围,切实为基层减负。通过清单化管理,让被检查单位明确知晓检查内容和标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对标。要强化闭环式运行,确保检查实效。构建“计划—实施—反馈—整改—复核”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检查不是终点,而是推动工作的起点。要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件件有落实。要健全协同式监督,形成工作合力。整合纪检、巡视、审计等监督力量,构建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避免监督力量分散、内容交叉。同时,畅通师生监督渠道,引入服务对象评议机制,使工作检查真正成为发现问题、改进作风的有效途径。

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激励干部立党为公,真抓实干

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教育方针能否全面贯彻,关系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否有效落实。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是确保高校办学方向正确、事业发展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旨在树立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立党为公、真抓实干,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 突出政治标准,把牢选人用人首要关口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首要考量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要强化政治把关作用,深入考察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为此,需细化政治素质考察,用好考察清单,通过日常了解、调研谈话、关键时刻表现分析等方式,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的政治表现,做到具体鲜活,坚决将政治上不合格的“两面人”挡在门外,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 健全制度体系,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建立日常、分类与近距离考核相结合的机制,深入一线全面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坚决避免论资排辈与平衡照顾。同时,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机制以树立实干导向,通过完善差异化评价体系,重点考核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服务师生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确保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舞台。强化管理监督以推动“能上能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并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畅通干部“下”的渠道,着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及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最终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三) 强化激励引导,营造担当作为良好氛围

树立正确政绩观,鼓励真抓实干,教育引导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处理好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求真务实,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紧密结合,让实干者得实惠、有为者有位。落实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在严格要求的同时真情关爱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稳妥推进干部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强思想引领,凝聚奋进力量,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筑牢信仰之基,并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加强错误政绩观问责机制建设,逆向激励干部科学决策,为民造福

加强错误政绩观问责机制建设,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立科学有效的逆向激励问责机制,旨在通过刚性约束倒逼干部摒弃浮躁心态,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真正实现为民造福、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使命。这一机制不仅是制度治党、依规治校的必然要求,更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关键举措。

(一) 明确问责边界,强化责任追究的精准性与严肃

要科学界定错误政绩观的具体表现,如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盲目举债、忽视师生诉求等行为,纳入问责负面清单。坚持“谁决策、谁负责”“终身追责、倒查问责”原则,对因政绩观偏差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无论岗位变动、职务调整或退休,均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通过细化问责情形、规范程序流程,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确保问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形成有效震慑。

(二) 健全监督协同机制,提升问题发现与纠偏能力

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信访等监督力量,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问责”的全链条监督体系。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重大决策、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政绩观偏差问题线索快速响应和闭环整改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偏差。

(三) 强化结果运用,推动问责与激励双向联动

将问责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紧密挂钩,对政绩观端正、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存在偏差、整改不力的坚决调整岗位。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区分探索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通过问责倒逼与正向激励相结合,推动干部从“不敢错”向“不能错”“不想错”转变,真正实现科学决策、为民造福。

加强容错纠错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

在推进“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高校面临着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多重任务。当前,部分干部仍存在“求稳怕错”“多干多错”的消极心态,制约了改革创新的步伐。通过科学界定“可容之错”与“不可容之错”的边界,既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又确保错误能够被及时发现和纠正,这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一) 准确把握高校容错纠错工作的基本原则

容错纠错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引领与实事求是相结合,要区分探索性失误与违纪违法行为,区分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在高校事业发展中,要特别注意保护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等领域勇于探索的干部。容错不是终点,纠错才是关键。要建立问题发现、分析、整改、反馈的闭环机制,确保错误得到及时纠正,经验得到系统总结,制度得到不断完善。

(二) 构建符合高校特点的容错纠错机制

要明确容错的具体情形和程序。对于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中出现的失误,在推进教育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出现的探索性失误,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出现的失误等情形,应当予以容错。同时,要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包括问题线索收集、分析研判、整改落实、跟踪问效等环节。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容错纠错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鲜明导向。

(三) 强化系统思维,推动容错纠错与干部激励、监督机制协同发力

容错纠错机制不能孤立运行,必须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机制有机衔接、系统集成。要将容错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综合研判内容,对在改革创新中敢于担当、实绩突出但曾有合规失误的干部,应客观评价、合理使用,树立“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同时,要健全干部教育培养体系,加强政策培训和案例引导,提升干部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从源头减少失误发生。纪委、组织部门要协同联动,既严格执纪监督,又主动为干事者撑腰,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制度合力,真正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浓厚氛围,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使制度成为硬规矩、铁杠杠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刚性。当前,学校正处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制度的价值不在于文本的完备,而在于落实的成效。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是确保学校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根本保障,是规范权力运行、维护校园秩序的核心手段,也是检验干部作风、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标尺。要以严明的纪律和务实的举措,确立制度权威,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真正让制度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必须遵守的底线。

(一) 强化思想认同,筑牢制度执行的内生动力

提升制度执行力,首要任务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让尊崇制度、敬畏制度成为全体师生的思想自觉。我们要将制度学习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体系,通过系统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讲清楚制度制定的背景、依据和目的,消除执行中的模糊认识和抵触情绪。要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刻认识,制度不仅是约束行为的准则,更是保障权益、促进发展的基础。要通过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和纪律教育,培育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校园文化,使按制度办事成为一种习惯和风气,从根本上杜绝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为制度执行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 抓住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的表率作用

领导干部是制度执行的风向标,其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制度执行的成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带头执行制度规定。在涉及“三重一大”决策、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制度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自觉将权力运行置于制度的框架内。同时,要压实各级党组织和管理部门的执行责任,构建权责清晰、链条完整的责任体系,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制度执行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 严明监督问责,形成刚性约束的威慑力量

没有监督的执行是空谈,没有问责的制度形同虚设。必须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整合纪检、审计、巡察等监督力量,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要畅通师生监督渠道,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的合力。对于制度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违规行为。通过严肃的追责问责,让制度真正产生威慑力,形成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有效机制。

不断加强党建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实保障

不断加强党建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保学校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之策,也是引导和激励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坚实保障。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背景下,西安美术学院将制度建设视为管党治党的长远之策,旨在通过严密的制度体系将党性修养融入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只有把制度笼子扎紧扎牢,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有效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难题,确保“6+2”行动落地见效,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 聚焦“6+2”体系,以严密制度筑牢“政治根基”

西安美术学院坚持以《实施办法》确立的基层党建“6+2”行动为总抓手,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以及融合党建、特色党建的全过程,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建工作体系。学校严格落实《中共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院(系)党政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确保二级党组织在教育教学、科研创作等重大事项中切实履行政治把关职责,把准政治方向。同时,学校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优化《西安美术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6+2”行动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核心,通过“书记抓、抓书记”的责任链条和严格的述职评议考核,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制度框架内履职尽责,确保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以制度的严密性保障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

(二) 深化“融合党建”,以机制创新树立“实干导向”

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务实功、求实效的政绩观,西安美术学院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学校依据“融合型党建”要求,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五促融合”具体路径,将党建活力转化为推动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强大牵引力。同时,学校通过制度鼓励创新,落实“一系(院)一品”特色品牌建设机制,引导各基层党组织结合美术专业特色,通过“党建+”模式打造“送美术到基层”“行走的党课”等品牌,将红色基因融入艺术创作与教学。这种机制创新不仅让党员干部成为制度的执行者,更成为事业的开拓者,激励大家将政绩体现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以及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实绩实效上。

(三) 锤炼党性修养,以纪律规矩涵养“清风正气”

西安美术学院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视制度为锤炼党性的熔炉,为党员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纪律保障。学校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规定动作,巩固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成效,利用学校丰富的红色资源和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常态化党性分析,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同时,学校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完善日常廉洁教育和重要节点提醒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通过严格的制度监督,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以过硬的党性修养和优良的作风形象,引领校风、教风、学风持续向好。

(责任编辑:邢书磊 / 编发:问帼倩 / 资料来源:陕西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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