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
《总体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举措,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发展、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总体方案》对“破五唯”、实施“四个评价”等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有利于从根本上激发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是未来一段时期指导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要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在教育改革中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指明了努力方向。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发展需求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面对新的历史方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任务要求。“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也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以新理念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必然。教育也必须适应新变化、新要求。
根据新发展理念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基本精神,“高质量教育体系”指向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加满足多样需求、更可持续发展、更为安全可靠的教育体系,是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教育体系。教育高质量发展,既是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精神在教育系统的创新概念表征,更是教育系统对于社会公众所要求的优质教育和更多教育获得感的现实回应。教育高质量发展归根结底是学生的持续成长。
落实教育评价改革的几点思考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涉及多重因素、不同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被喻为教育综合改革“关键一役”和“最硬一仗”。高校如何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我有几点思考。
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要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着重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要重视科研育人,把高水平的科研资源转化为高水平的育人资源,把科研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培养学生具备深厚的知识基础、前沿的研究视野。要建立完善科教融合的培养机制,通过高质量的课题、高水平的学术训练和指导、高水平的科研条件、严格的质量保障,培养一流的创新型人才。要建立完善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培养机制,加强实践教学,开展实践实习训练,完善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在实际专业岗位训练中,培养一流的应用型人才。
把特色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特色发展的核心是打造学科特色。学科特色不仅仅是学科自身的特色,更重要的是在同类学科中,区别于他校的特色。特色不仅来自学校长期办学的历史积淀,更多是在精准识别需求、主动服务需求过程中打造而成。当前学科交叉融合已成为学科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的需求和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在发展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中,要避免把一些没有学科内在联系和问题逻辑关联的学科简单捆绑在一起。应切实把握好学科交叉融合的趋势和科学内涵,掌握正确的方式方法,坚持久久为功,真正培育出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影响力、有突出成果的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
把分类评价作为关键抓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综合改革,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要及时总结提炼高校分类管理与评价的地方探索与实践,并根据高校定位和发展目标,分别制订评价指标。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综合评价与单项评价、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既关注高校现有办学水平和办学绩效客观评价,也注重高校纵向成长发展评价,引导高校立足自身定位,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绩效。
在高校内部,也应将分类管理理念向二级学院延伸,基于学校分类的学院功能定位,基于功能定位的学院目标任务,基于目标任务的资源配置标准,服务学院发展的管理机制规程以及基于学院分类的绩效考核方式,研制学院分类管理与分类评价指标。按照“指标有区别,权重有差异”原则,在评价指标中设置共性指标和差异指标,区别性地设置权重,突出各学院的重点工作任务,做到“因地制宜”。引导学院合理定位、特色发展,避免不同学院间的“同台竞技”,有效地推动学校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海洋大学教授 程裕东)